在近几年的项目监理过程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现在的工程建设环境和之前几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业主方、施工方的态度都发生了大的改变:一方面业主对监理的要求高了许多,完全没有了原先那种把监理当做权威和专家来尊敬的态度和心情,而是完全把你当做他的下级和为他服务的公司人员来看待,监理人员要找回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需要付出的劳动和精力要多许多,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只有通过自己高于业主方的专业技能和让他们无可挑剔的工作成绩才能赢得业主的承认和赞许,赢得自己该得的荣誉和尊敬,那种见人高几分的日子是再也一去不复返了。另一方面施工方以前那种对监理的崇拜和敬仰也随着他们自己专业化的公司运作和自身人员素质的提高而变成了历史。监理成了他们采用游击战等各种办法来对付的不受欢迎的人,原先需要在监理的指点和指导下才好完成的工作变成了怎么躲避监理的检查和糊弄好监理,不让监理发现他们偷工减料,好通过验收。监理所知道的规程规范、验收标准他们现在都已经掌握,可能还比有些监理更熟悉,运用得比一般的监理人员更自如,现场监理人员幻想施工人员对监理的意见和指令唯命是从是不可能的,监理没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难以做好现场工作,稍不留神就会被施工方绕进去,处于被动的局面。再次,由于长时间不规范的运作让社会对监理人员看法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监理的地位看得低了,而对监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理不仅要对现场的质量负责,还要对现场的安全负责,不管出了什么问题,对监理的问责是少不了的。在这种局面下监理公司和人员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定位和思路,改进自己的各项工作找回自己地位,赢得自己应有的尊重和荣誉。这里我根据自己负责的项目重点谈谈EPC总承包项目监理工作的特点和几点体会。
EPC总承包项目与传统的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分发包给相应的单位管理模式有着极大的差别,两种不同的工程管理模式下,监理在工程管理中的角色、工作重点、难点及工作方法也将要随之改变.
一、监理在工程管理中的角色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从掌控全局的角色变成了“不受欢迎的人”。
在传统的业主总发包模式下,监理作为业主与设计、设备、施工、调试等各个参建单位的中间人,有着除了最终决策以外的所有工程管理事务的决定权,在工程管理实践中,在业主的授权下可以做到“小业主,大监理”的模式,替代业主行使某些决定权,对工程现场有着全权管控的职能和权力。但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将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等所有事项一纸合同全部委托给了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全权处置。在这种模式下,业主与设计、设备厂家、施工、调试单位均无合同关系,监理作为业主的代表,也无权直接干预这些工程参与方的工作,所有的监理指令和协调均需通过总承包方转达与实施,没有总承包的配合与协助,监理的各项工作都难以有效的进行,更别说全程的管控;而总承包方在EPC模式下,他们的利益与业主方要做到共赢是不容易的,业主的过多过高的要求就是总承包方利益的减少,业主方与监理方就被摆到了与总承包方对立的位置上,监理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多管闲事”的一方,注定是不受欢迎的人。传统的模式各参建单位还希望监理能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为他们主持公道,在业主方争取他们应得的利益,会支持和配合监理的工作,但在EPC模式下,参建单位的利益完全由总承包方控制,业主和监理都无权说三道四,是否支持和配合监理的工作得看总承包的眼色行事,否则利益受损的就是他自己,监理只是他们的监督人员,而没有协调的作用与能力。
一、监理的工作内容与工作重点发生很大的变化,从三控三管一协调变成一控一管一协调
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监理原先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相关方协调工作的内容会发生较大的改变。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这几项工作内容监理部无从插手,它们费用定的是红线包干,设备采购及各项分包由总包提供名录,再由业主选择决定,分包合同及采购信息总承包方会把它列为内部管理事务,不需要业主及监理参与,至多定期公布一下相关信息;相关方协调监理也变得简单,因业主与设计、设备、施工方均无合同关系,我们监理对应的只有总承包方,任何问题只有通过总承包方去协调解决,监理无权直接插手设计、采购、施工事项。这与我们以前传统工程管理模式有着极大的差别,那种小业主大监理,监理可以全盘控制管理的局面大相径庭,反过来总承包方成了大业主,工程上对内对外事务完全由总承包方主导。在这种模式下,监理的工作管理模式就必须改变,工作重点也变得简单,就只有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及进度控制。在这种形式下,监理部就必须紧紧围绕这三个重点展开,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摆在首位,把进度控制放在次要位置,而造价及合同、信息、协调等工作放在掌握了解位置。
三、监理工作难度增大
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监理的工作内容是变得简单了,但工作范围没有变,监理能控制掌握的资源变少了,工作难度就变大了。第一、监理没有工程量签证权,难于进行有效的质量、进度控制。工程量签证权转移到总承包手上,它直接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进度款往往采取有利于总承包的方式,如节点支付和进度管理,总承包每完成一个预先设好的节点,即获得相应的费用,监理和业主没有具体工程量签证,总承包为了最快速度获得最大的资金,往往注重工程进度而放松工程质量要求。第二、监理难有质量安全处罚权,难以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管理。EPC总承包合同往往是总价合同,现场的质量安全费用全部进入工程款中,往往没有分列,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很难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由监理或者业主对质量安全违章违纪的处罚措施,监理在质量安全控制处于有职无权的状态,难以达到好的控制效果。第三、监理难以得到业主强有力的支持,难以强势进行控制。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手上的资源全部交给了总承包,因为对专业不熟悉,往往他们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大多未能很好的防范风险和保障业主自身的利益,在专业条款和技术协议中未能重视相关条款的细节,给总承包留下太大的自主空间,使得业主在现场及工程控制管理方面也处于弱势,处于被动局面,无法给监理提供实实在在地有效支持。第四、监理很难有效的协调业主与总承包之间的关系,采用EPC总承包项目的业主大多不是本系统的企业,对专业不是很了解,容易被总承包“忽悠”,总承包在这种环境下,乘机把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转嫁到业主身上,使得原本并不好相处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
四、EPC总承包项目监理工作重点和措施
面对新的工程管理模式,宝钢湛江项目监理部及时调整监理工作重点,在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监督上发挥监理人员自己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利用好业主的各种力量,做好现场的质量管控和安全监督工作。第一、在质量管控上,从严格各道工序的质量验收着手,整合总包、业主及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力量,层层把关,确保前道工序未经各方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质量标准有歧义的地方,监理召开专题质量会议进行协商和决策,让业主及各方清楚明白各项质量标准要求及今后会存在的隐患,对工程质量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也让业主和总承包方心服口服。第二、在安全监督方面,服从工程整体管理模式的需要,借助业主、总包、监理、施工安全合署办的平台,安排专业技能强及经验丰富的具有各专业专工基础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分专业对施工用电、高空作业、起重吊装、动火消防、安全文明等进行管控,并且分别指定各区域安全专业负责人,在各项安全检查及巡查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发挥和展现监理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让业主、总包、施工单位对监理的安全管控得以充分的肯定。第三、充分借助业主人员的力量,合力做好现场的质量安全管控。结合现场实际,充分利用业主的人力资源,项目监理部采取老师傅 “带徒弟”的办法,一方面让年轻人能学到一些知识,另一方面也减轻老师傅们如旁站和检查复查的一些工作压力,达到双赢,并且让他们对老师傅增加了亲近感和尊敬感,我们工作起来能获得业主更充分的支持,业主对我们的评价整体效果较好。第四、做好业主的技术服务工作,让业主相关技术人员最大限度的熟悉了解技术协议及条款,包括那些设备的那些质量和现场的功能要求可以做进一步的调整,那些是需要突破技术条款,那些不需要突破专业条款,缩小总承包自由掌握空间,对工程现场需要完善和改进的问题及时提出联络单,使得机组建设质量和整体功能尽量完整和优化,让业主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产品质量和功能要求,最大限度的保证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让业主充分感受到我们在兢兢业业的为他们工作,严格遵循我们监理人员的职业操守,获得他们最大的信任和尊重。
五、EPC项目监理工作的几点体会
第一、切实提高监理队伍人员的素质。监理人员本来应该是工程师的工程师,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要比一般的专业工程师高超,才有机会和可能担任监理。监理公司一定要走监理人员少而精的路子,努力培养那些有技术基础和专业技能的同志继续担任相应的岗位,而对那些根本无法担任监理岗位职责的人员清除出监理队伍或者调换相应的监理岗位,切忌那种人多力量大的思路和想法,一个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在现场造成负面影响远比五个合格的监理人员在现场辛勤劳动赢得的正面影响大得多。
第二、规范监理部各项管理工作。一个监理部就是监理公司的一面窗口,监理部及人员形象和行为就是监理公司实力和品牌的象征,监理部规范的管理折射的是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素质。一方面要加强监理部资料文件的各项管理工作,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联系单、整改单、签证单、监理细则的编制等所有文字资料的管理与收发保存做到规范有序,整齐划一,做好形象工作,另一方面规范监理人员的各项行为,包括各项资料签批的规范性、专业性,以及在现场行为方式的专业性,绝对禁止那种在现场不懂装懂,做外行事说外行话的情况发生,做到不专业的事不做,不专业的话不说。其次,要搞好监理部内部技术管理工作,各专业在对外方面意见必须统一,一个口子对外,一个声音对外,内部的意见内部消化解决,不能出现一个问题你说行他说又不行的情况,影响监理部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切实做好服务工作。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威望和权力及作用是比较大的,不论是在工程量签证、结算、设计变更、甚至设备的采购、施工单位的确定等方面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代替业主行使部分决策权和否决权力,充当小业主甚至大业主的角色。但作为监理公司的它最核心的工作内容是做好业主的参谋,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监督各参建单位按国家的规程规范及质量要求进行建设和运行,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监理人员在现场除了接受业主的领导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质量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任何违反建筑法、安全法、国家质量管理条例的事项必须严厉禁止。监理行业逐步走向规范是发展的必然,哪些本不是监理行使的权力终究要回归到业主手中,因此监理人员也不必有失落感,业主就是业主,监理就是监理,自己就是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做好自己的本职服务工作才是首要任务。
第四、监理在现场质量安全管控中要有职有权,与业主共同制定必要的现场管理制度,获得业主必要的授权与许可。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控,而要做到这些,首先得获得业主的支持与授权,特别是工程开始阶段,与业主共同制定详细现场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赋予现场监理对质量安全管控相应的考核处罚权,并颁布实施,否则监理的管控就处于有职无权状态,处于被动局面。其次现场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职,切实掌握现场的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仅行使的处罚权让被处罚对象心服口服,也要让业主感受到监理在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履责,确信监理的处罚公正公平,赋予监理这些权力有利于现场的管控,放心让监理管控现场,监理的处罚不是为了一罚了事,简化自己的工作,而是为了有效管控现场,为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第五、监理人员严格履行巡视检查、安全监督、质量验收职责,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工程动态,实施有效的安全质量管控。监理在现场的管控主要通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纠正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方法,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质量违规行为,减少返工返修行为的发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其次是监督现场施工人员按规程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对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施工人员改正和进行整改。再次就是严格各道工序的验收,监督和控制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验收程序,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而要切实有效的做好这些工作,让监理的管控能够有效的实施,一是监理人员必须勤上现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现场的施工状态和施工人员的工作情况。要求监理人员保持必要的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办公室整理资料、翻阅图纸等,三分之二时间要在现场,并且作为制度进行实施。这样一方面能有效的掌握现场情况,另一方面也能让业主感受到监理在认真工作,让施工方不要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切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敢违章违纪。二是监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自己专业范围内的规程规范,各项设备、施工过程的验收规范及标准,在每次验收前,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相关标准要求及验收方法,熟悉施工单位的作业指导书,因此要求监理部各专业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规程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的学习很有必要;不能验收时连基本的标准,方法都搞不清,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何让施工方、业主方认可你的专业技能和水平,特别是那些年轻的业务又不熟的监理人员,履行职责前通过学习做到心中有数是做好工作的关键。三是监理人员在现场要认真仔细,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要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不合规不合矩及不合格的质量情况能够及时指出,让施工人员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尽量不要到要返工的时候再指出问题,真正做好服务工作,让施工人员感受到监理是在真心的帮助他们,为他们服务,消除对立思想,积极支持配合监理的工作,逐步树立监理的威信。
摘自《电力监理》杂志2015年第2期